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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把肉干放下来,目光落到被念兹艰难分出来的骨头上:“你不会咬骨头,吃不饱,我们还要走很长的路。”
“吃的饱!”念兹和它强调:“我这么小一只耶,才能吃多少东西。而且难道大王就能吃骨头吗?”
朝夕一脸认真地点了头:“我能。”
“就是嘛……啊啊啊?”念兹震惊地爪爪捧脸:“骨头要怎么吃?”
狼王淡定的给他做了个示范,
它丝毫不嫌弃那些细骨头是念兹从嘴巴吐出来的,直接嗷呜一口塞进嘴里,嚼巴嚼巴,锋利的牙齿轻易将骨头咬烂,然后吞了下去。
吃完后,它看向念兹,用眼神表示:就是这么吃的。
念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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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把骨头给我,我的肉给你。”朝夕看似公平的说道:“我吃多少就给你多少。”
“……”念兹欲言又止:“可是……好吧,那你少给一点哦!”
真的会有狼吃骨头啊?
——当然没有。
除非是生存环境很恶劣,缺少食物的时候。
狼群走在路上,确实需要缩减进食,但整个浪群会将最好的食物供给给狼王,何况它们还没有到达那个地步,不论是哪一只狼缩减了食物,也不应该轮到狼王才对。
只是朝夕不想要看到他养的小狗可怜巴巴啃骨头,也不想让其他狼贡献出它们的食物,所以它选择了把自己的肉干和念兹做“交换”。
念兹也不是一只真的小傻狗,他默默把这件事记进了心里,盘算着有机会,他高低得捉十只八只的猎物给朝夕补回来。
吃完一顿便餐,天早就黑了,狼群也逐渐安静下来,钻进毯子下睡觉的睡觉,即便不睡,也闭上眼睛保留体力。
忽然,几张毯子中最小那一张动了动。
萨摩耶圆钝的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他发出气息:“大王,你睡着了吗?”
朝夕轻轻睁开眼,低头看他:“没有,怎么了?”
“睡不着汪呜~“小狗钻进狼王的怀里撒娇:“昨天你紧张地睡不着,今天轮到我兴奋地睡不着了。”
他抬起亮亮的双眼:“我们来聊天吧。”
朝夕忍不住低头蹭他一下:“好。”
说是聊天,其实更像解疑大会。念兹漫无目的提问,朝夕耐心的回答。
念兹在狼王怀里拱来拱去:“大王,我们大概要走多久才会到啊?”
“顺利的话五六天,如果不顺利,可能要半个月。”
念兹歪着脑袋:“那到了之后我们要干什么呢?”
朝夕和他碰了碰鼻子:“和族群在一起,度过寒冬会更加轻松——到时候你就不用一起捕猎了。”
只要装作幼崽,舒舒服服待在狼窝里等它回来就行。
念兹闻言,开玩笑道:“大王要收我做暖床小狗吗,我很敬业的哦,保证大王睡得舒心。”
那个“睡”字,他特地加重了声音,试探着看向朝夕的表情,想试一试它开窍没有。
谁料狼王把小狗脑袋按进怀里,不动声色道:“不要暖床小狗。”
念兹歪歪脑袋:“那大王要什么?”
朝夕眼眸一闪,没说话。
——它想要的是狼后。
但是现在的小狗,未免也太小了。
朝夕突然认真地说道:“小狗以后要多吃一点吧。”
快点长大,来做它的狼后。
狼群改变了队形, 所有狼集中起来,围在最高大的狼王身边一起抵御风雪。
风雪中, 隐隐可见一抹红色在移动,那是狼王故意抹在身上的血迹,如爪痕一般映在它的脸和脖子上,用来提醒不慎走丢的孤狼——狼群在这里。
忽然,朝夕抬起头,绿眸望进风雪中,敏锐地发现了侧方有一个阴影。
“嗷呜——”它发出了一声悠长狼嚎,片刻后,灵活的尖耳听到回声,当即带领狼群躲了过去。
阴影的形成者是一块奇怪的岩石,虽然奇怪, 好在巨大,足够十只狼一只犬挤在一起, 到岩石的遮蔽下躲避狂风。
“啊呜~”念兹滚筒式甩了甩脑袋,抖掉毛上的雪花,可怜兮兮地问朝夕:“大王,快看看我的鼻子还在吗, 我感觉不到它了。”
“还在。”朝夕盯着那只泛白的鼻子,舔了一口:“就是被冻白了。”
舌头舔在冻僵的鼻子上, 带着热气,短暂地带来了一种麻痒难耐的感觉, 刺激过后, 才感受到那点转瞬即逝的温暖。
哎呀, 大庭广众之下, 怎么忽然做这么亲密的事呢。
念兹歪着脑袋想了想, 忽然凑上去也舔了白狼鼻子一下,还得意地晃晃脑袋:“你一下我一下,我们扯平。”
狼王纵容小狗的活泼与调皮,目光扫过狼群,确保没有一只狼掉队。
“老大,所有狼都跟上了。”卡萨汇报。
“嗯。”朝夕点头:“先在这里暂时休整,等到风雪过去,我们再启程。”
“大概快到了老大,去年我们就是在附近汇合的。”山青说道。
它方向感好,一直是狼群里的向导,朝夕放心地点了点头。
只要和族群会合,狼群就会安全多了。
暴风雪一直不消退,他们在岩石的阴影后待了好久,直到风力突然骤增,连天上团积的雪云都被吹散。
风停止后,雪渐渐安静下来,飞舞的碎雪散开,露出了狼群所待的地方。
它们果然躲在了一块巨大的石头后面,只是这块石头表面光滑,不像天然形成,倒像是后天用工具磨的。
更重要是的是,念兹好奇围着岩石转了一圈,看到了岩石另一面上刻着的陌生晦涩文字,以及岩石后方,好几个零零碎碎分布的石屋。
——狼群避风的地方,竟然是生活在雪原上的人类村庄!
“这是什么?”狼群没见过石屋,有些疑惑地讨论起来,只有朝夕看着这个几乎不成型的村庄,嗅了嗅风雪里的味道,然后严肃地带着狼群里远了些。
“离远一点,这是两脚兽的气息。”
既然暴风雪已经停止,狼群立即离开岩石,听话的跟着狼王远离了。
念兹有些奇怪,偷偷凑近它:“大王,你怎么知道这是两脚兽居住的地方。”
朝夕答道:“我曾经……遇见过他们,这群住石屋的两脚兽。”
在它还是只小狼的时候。
“那些两脚兽不是好两脚兽吗?”念兹歪头思考:“他们伤害过狼吗?”
不然朝夕怎么会这样退避三舍呢?
出乎意料的,狼王摇了摇头:“没有。”
“两脚兽……对狼很好,以后有机会再跟你说。”它回忆起以前的事,绿眸中闪过一丝怀念,又很快恢复了平静:“但狼群不适合和两脚兽待在一起。”
“说的也是。”念兹蹦跶几下:“那我们快继续去找族群吧。”
希望会合之后,他们能找一个地方安定下来,他实在不想这样到处跑了。
狼群远离了那个石屋村,由向导山青领头,在附近寻找起族群的身影。
然而它们在周围徘徊了几圈,别说族群了,一只狼影都没看到,倒是提前准备的肉干见了底,只够它们再吃最后一顿。
由于等不到族群,朝夕领着狼群找了一个暂时的休憩处——一个很大的树坑。
十只狼挤挤挨挨地窝在里面,身上披着难得这么久没坏的皮毛毯,还有一只萨摩耶正趴在狼王身上,努力地想把它毛上的血迹舔掉。
“昂呜昂呜~”小狗脑袋上下起伏,奋力地舔舐毛毛,可它努力了半天,除了用口水把毛变成一缕一缕的,并没能舔出什么效果。
舔到舌头都酸了后,念兹只好放弃了,遗憾的嘀嘀咕咕:“可惜这个位面不是猫科动物,舌头没有倒刺……”
不然清理毛发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朝夕没怎么管毛上的血迹,只是看念兹似乎很在意,安抚地蹭蹭他:“没关系,等出去捕猎回来,我在去雪里洗一洗。”
“汪呜呜~”
在陌生的地方捕猎,担心会有意料之外的危险,狼王命令了一半的乙等狼和丙等狼留在原地,而后带着另一半北极狼们出发捕猎。
毫无疑问,念兹和卡哈都在被留下的一员中,他无聊地躺在坑里,发了半天的呆,忽然站起来出了树坑外。
留守下来时狼立即被他吸引了视线,卡哈急道:“念兹,你跑到外面干什么?老大不让我们离开树坑。”
念兹扒在坑边,伸出一只狗脑袋:“放心吧,我不跑远,我只是想清理干净我的毛发而已。”
经过一段时间的跋涉,萨摩耶洁白的毛被弄脏了一些,念兹前几个位面都是各种大小的猫,而猫科动物都有同一个特性——爱干净。
念兹也染上了这个习惯,看到身上脏脏的就难受,所以经常在雪里洗浴毛发,就连身为狼王的朝夕身上脏了,他也忍不住帮它舔一舔。
他围着坑边走,挑剔的目光绕上一圈,落在看起来最松软、最深、最干净的雪堆上。
汪呜,就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