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
[综英美] 金鱼的日记
导航
开灯
护眼
字体:

第102章 第四十三篇日记209(2 / 2)

  四十五分钟后,我们到达了机场。

  在候机室里,转了一大圈,却没有发现那个家伙的身影。

  而这个时候,何瑞修的电话再度响起:“那个家伙跑了。他原本定的是去纽约的机票,却在刚才临时改签了快起飞的航班。”

  “他去了哪里?”吉尔问。

  “很麻烦的地方。”何瑞修的语气非常苦恼,认识以来,这是第一次发现他居然也有觉得头痛的时候:“可恶,我们刚在他的家中找到切实的证据,虽然没有搜查令,但是证据的确足够定他的罪了。没想到,他居然耍滑头,跑了。功亏一篑。”

  “到底是什么地方让你如此忌惮?”吉尔皱着眉头。

  “新泽西,哥谭市。”

  众人皆默然。

  新泽西的哥谭市,是美国犯罪率最高的都市之一,也是地方警局掌控实力最薄弱的都市,在那里,无论是警察还是FBI或者CSI什么的,说话都不管用。它是一座势力交错复杂、混沌不堪、堕落无序的都市。

  “那个混蛋肯定是猜到自己已经暴露了,他很清楚何瑞修的行事风格,知道即使警方暂时没有证据,也不会任由他逍遥法外,肯定有其他方式找他麻烦,所以他先跑了。跑到了一个警方无法轻松找到他的地方。”吉尔怔然的说道:“何瑞修,你和哥谭警方联系过了吗?”

  “我在找到实际证据的时候,就立刻发布了通缉令,知道他的目的地是哥谭后,已经告知了当地警方。不过,”何瑞修苦笑着说:“从他们敷衍的态度上来看,恐怕根本没有在意。指望他们是指望不上的。”

  吉尔说:“飞机已经起飞了?”

  何瑞修说:“是的。”

  “下一班飞往哥谭的飞机是几点?”

  “晚上十点。”

  “我直接过去。”吉尔斩钉截铁的说。

  何瑞修说:“我猜到了。所以,我已经申请了出差。这个家伙是从迈阿密跑掉的,我自然要把他抓回迈阿密。”

  然后,我们就回酒店收拾行李,踏上了前往哥谭的旅程。

  虽然这个过程中吉尔极力想把我和斯潘塞赶回大学去,但是最终还是没有成功。

  我在候机室里完成了今天的日记。

  哥谭,真是久闻其名了。

  “斯潘塞,你还记得吗?”在上飞机之后,我问坐在旁边的斯潘塞。

  斯潘塞一脸疑惑。

  “我们,可是有个老朋友在哥谭的,也许这次说不定会遇上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