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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 金鱼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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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哥谭追凶案(一)216(2 / 2)

  “真是一张很有特色的面孔。”一句低不可闻的叹谓之语消失在唇齿之间。

  医生那裸露在外的眼睛之中,渐渐兴奋之色再也压抑不住,一股与手术开始前淡漠截然相反的气息出现在他的身上。

  在冰山餐厅吃了两个多小时的午餐,布鲁斯·韦恩十分绅士的送走了最后一位女友。看着漂亮姑娘为他送的项链兴高采烈,心中无奈摇摇头。

  他和这些姑娘并没有实质上的关系,实际上他不信任她们,所以也不会让她们靠近。渐渐的,姑娘圈子里都知道他挑剔又豪爽,想蹭名气赚外快的美女越来越多,他也就不缺左拥右抱的高质量美女了。当然其中麻烦的也有,但如果没有这种麻烦的,他才是真的麻烦了。

  虽然心中思绪万千,但是面上布鲁斯却依旧保持着那一副潇洒风流的富家子弟作态。

  有时候,面具戴的太久,就不知道自己真实的样子是何种模样了。

  为了给夜晚留出足够的空闲时间,他一般下午就会结束各种娱乐活动,当然今天也不例外。不过现在距离天黑还有一段距离,他得在夜幕降临之前,先给自己找点什么乐子。

  太早回家可不符合游戏人间花花公子的人设。

  “啊,还是提不起劲,果然还是回家去泳池晒会儿太阳吧。虽然太阳快下山了。”做下决定后,他重新启动了红色跑车,一脚便将油门踩到了底。

  还没开两分钟,手机便响了起来。

  瞄了一眼,居然是‘弗洛斯’。

  (注:伊森这个名字来自于希伯来语,有‘力量’的意思,而Force则有武力、魄力的意思,就是伊森给自己取的代号,这里伊森的身份虽然就是罗宾,但是并没有实用罗宾这个称号。)

  弗洛斯是布鲁斯另外一个身份下结识的小朋友,也是他现在的搭档。虽然,他并不喜欢在用蝙蝠侠身份行走时,带着这么个小家伙,但不得不承认,黑暗中孤独战斗时,有这么一个陪着自己说话、辅助自己战斗的人,的确让他的痛苦和压力减少了不少。

  人终究是社会动物。

  还记得他第一次见到弗洛斯,是在五年前。

  那时候,弗洛斯还是个十三岁的少年,梦想是将来做一名警察,能够匡扶正义,守护民众。

  因为刚搬来哥谭才堪堪一年,接触的最多的也就是学校里的学生,他还没真正接触到哥谭背后的腐朽肮脏,那闪亮的少年梦在这座城市里,犹如海底珍贵的珍珠一般美丽。

  令他也为之动容。

  但是这不足以让蝙蝠侠为此特意停留。

  身为黑夜的守护者,他有太多的事情要去做了。

  后来是怎么就两人结识熟悉,并变成搭档,一起行走于哥谭的黑夜中,守护着他们所在意的一切?

  哦,布鲁斯头痛的回忆起,是自己被扒掉马甲的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