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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宋浣溪会心一笑,陈校寥寥数语就勾勒出了一副异邦景象,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最后这一幽小默更是点睛之笔,她仿佛看到了阴雨连绵的伦敦街头——

一把把黑伞下,戴着黑色礼帽的伦敦绅士们,彼此擦肩而过,忽地两个熟人撞面,其中一个下意识的抬起礼帽,手一动,啊,撞到伞了!

上学,返家,渐渐熟悉了雾都的生活,我也终于碰到了伦敦的第一束光。

她叫温妮,是面包店主的女儿。

和她那沉默寡言专注做面包的父亲,以及喋喋不休总是抱怨的母亲不同,温妮的话不多,却总能让人感到别样的温暖:

“陈,今天是个难得的晴天呢!”

“今天还有一点昨天卖剩的面包,我给你装上吧?便宜很多的。”

“新出炉的司康,您一定要尝一尝!”

她会偷偷瞥一眼尖酸刻薄的母亲,然后偷偷的拿一点刚出炉的边角料给我——她的父亲通常会纵容她的小任性,对此视而不见。

于是,我陆续吃到了热乎乎的司康,刚出炉的白面包,充满香气的松饼——

投桃报李,我经常会给她带一块巧克力,或者一个苹果,有时是在校园里随手折下的一枝花,有时是绣球,有时是蔷薇,要看季节而定。

交换礼物,成了我和温妮之间心照不宣的小秘密。

宋浣溪看的有些入了迷,她没想到,陈校,也有如此浪漫的过往,只是陈校的妻子她见过,那是一位十分能干的华人女性,所以,这个故事最后,会是个悲剧?

带着对结局的些许担心,宋浣溪继续看了下去:

从什么时候开始,温妮渐渐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的呢?

哦,对了,就从我的新室友罗伯特搬来开始。

他有一头英国人最常见的浅金头发,是学校里兄弟会的成员,非常的活泼,搬来第二天,就邀请我参加晚上的舞会。

我看着空空如也的客厅,难以置信:“这里?晚上?舞会?”

他大笑着揽住我的肩:“哈哈,我的兄弟,你就等着美酒和佳人上门吧!”

他没有骗我,到了晚上,客人们陆续到来:每个客人,都带了礼物,或是半瓶红酒,或是一盘蛋糕,也有带了水果的。

一位来自印度的留学生甚至带了一份咖喱!我们现煮了一锅米饭来配他的咖喱!

舞会通宵达旦,漂亮姑娘从一个男生怀里旋转到另外一个男生怀里,等到大家都喝的醉醺醺,不漂亮的姑娘也开始从一个男生怀里旋转到另一个男生怀里。

总之,大家一直在旋转,旋转,旋转。

从那天开始,我们的居所几乎成了舞厅,隔三岔五的就要举办舞会。

楼下独居的老太太先是用拐杖猛敲天花板抗议,后又找上门来,被罗伯特的花言巧语打发后,也尝试报过警。

结果警察一进来,就被一个漂亮姑娘拉去热吻,所有人都在起哄。

那段日子,真是既荒唐,又美妙啊!

舞会总是持续到凌晨,我渐渐无法早起,不再需要早餐,也就失去了和温妮碰面的机会。

如果不是她突然出现在了舞会上,或许我真的要把她忘的一干二净。

温妮真是一个漂亮姑娘,她一出现,就夺走了所有人的视线,男生们排起了长队,只为和她共舞一曲。

而我,甚至连邀请她的勇气都没有。

温妮和所有男生共舞后,直接来到了我面前,她喘着气,弯下了腰,“陈,你不和我跳一支舞吗?”

我有些担心的看着她的细腰,她还穿着鲸骨做成的老式衬裙,把腰勒的比男人的双手合握还要细。

温妮大笑着拉起我,恰好是一曲爵士,我拥着她慢慢摇摆,她的脸贴着我的脸,长长的睫毛在我脸上刷过,让我的心头一阵发痒:

“陈,你怎么不来店里了?我给你留的面包都酸了。”

我无言以对。

从那以后,温妮成了舞会的常客,她也从最初和所有男生跳舞,变成了大部分时间都在和我跳舞,乃至到了后来,所有人,都把我们当成了一对。

英伦姑娘的热情让她们勇于直抒爱意,那天晚上,大部分人都醉倒后,温妮环住我的脖子,热烈的吻上了我的唇,她热情洋溢的唤着我的名字,眼中的倒影全是我:“陈!陈!”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手,艰难的把她热情似火的胳膊拽下,我知道,我保守封建的父亲,绝无可能接受一个金发碧眼的儿媳妇,更毋论一个同样可能是金发碧眼的孙子了。

我该如何拒绝我心爱的姑娘?

宋浣溪啪的一下把报纸摔到了桌上,又一个美酒和刷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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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浣溪好一会儿,才缓和了情绪,继续看了下去:

凝视着温妮动人的蓝眼睛,我艰难的开了口:“温妮,我们中国人,会把更深层次的交流,留到新婚之夜,这是我们的传统。”

数次过后,大抵我总是用同一套说辞拒绝她,温妮渐渐变的闷闷不乐。

在又一次通宵达旦后,温妮彻底的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

千篇一律的舞会开始变的无趣,刚好罗伯特连挂两科,接到了学校的警告,我们商量后,决定暂停舞会,专注学习。

我恢复了早起的作息,看到熟悉的面包店招牌,却总是微微驻足后,落荒而逃。

我以为,我和温妮,从此以后,再无交集。

直到我在歌剧院门口,看到她从一辆黑色的汽车上下来,穿着短裙的她和一个年青人热烈拥吻。

我以为我会愤怒的冲上去,事实上,我如同一只下水道的老鼠,目睹了他们接吻的全过程后,灰溜溜的离开了。

后来,我从罗伯特口中得知,温妮,打入了更高的社交圈子,那是一群玩世不恭的贵族青年。

我有些担心温妮的处境,据我所知,那群贵族青年换女伴的速度,堪比伦敦下雨的频率。

我的担心并非多余,又一个雾气笼罩的早上,我在公寓楼下撞到了徘徊不去的温妮,她穿了一条黑色长裙,外面一件驼色大衣,往日里如苹果般红润的脸颊,苍白如死尸。

我把她带到了楼上,给了她一杯热牛奶,她没有喝,睁着蓝色的大眼睛,哭着喊道:“陈,我怀孕了,可是他不打算娶我!”

“他丢给我一百英磅,叫我滚!”

她捂着脸痛哭出声:“我该怎么办,陈!我该怎么办——”

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我在替温妮难过的同时,又有一丝幸灾乐祸,这大概就是男人的劣根性吧!

我知道温妮一家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她是不会接受打掉孩子的选择的。

未婚生子,她的家庭,也是无法接受的。

这似乎成了一个死结,除非——

我的心里剧烈争斗着,我的嘴唇动了动——

“嫁给我吧,温妮!”

有那么一瞬,我以为这句话,是从我嘴巴里出来的。

直到我的室友,罗伯特,大步流星的从门口走了进来,一把拉起沙发上的温妮,双手握住她的双肩,直视她的双眼:

“嫁给我,让我们一起来抚养这个孩子!”

温妮怔了怔,随后扑到了罗伯特的怀里,痛哭失声。

和方才愁肠寸断的哭声不同,她现在的哭声,更像是久旱后的一场瓢泼大雨。

这一刻,我感到我是如此的多余。

他们很快举办了婚礼,婚礼前一天,新娘父亲,毫不犹豫的送给罗伯特一记力大势沉的左钩拳,让他只能以独眼海盗的形象出现在婚礼上。

在等待新娘化妆的时候,我和罗伯特默契地一人点了一支香烟,两个人安静的看着烟雾缭绕。

我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张支票,这是我精准计算过,未来六个月最低生活所需后,所能节余出来的最大数目:孩子即将出生,他们很需要钱,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了。

罗伯特毫不客气的接过支票,看了一眼数目后,仔细叠好,藏入了西装内袋,他吐出最后一口烟圈:“兄弟,我必须告诉你一件事。”

他结结巴巴的告诉我,当初,温妮突然消失的前一晚,他喝醉了,温妮也醉了。

因为我再三强调,新婚之夜的重要性,温妮知道,和我再无可能,这才绝望离去,才会被那个花言巧语的小子给骗了。

我再也忍不住,送了罗伯特一记右钩拳。

好了,这下他双眼对称了。

不过最后,我还是拍了拍罗伯特的肩膀:“谢谢你,好兄弟。”

这真是最好的结局了,我最好的兄弟娶了我心爱的姑娘,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