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
港娱:顶流从大文豪开始
导航
开灯
护眼
字体:

39(1 / 2)

到时候,就让阿琛来挑,总有一个喜欢的!

结了婚,就会有娃!

想到小小琛的样子,几位郭家大佬心都要化了——

金孙哟!

郭云琛上了楼,熟练地铺了纸笔,只是不知为何,今天始终无法平心静气。

往日里再心浮气躁,练上几笔后,都会变得心平气和,仿佛满脑子的胡思都在笔走龙蛇之中倾泄了出去!

郭云琛又练了几笔,脑子里始终有两个声音在争吵,一个说,家族培养你这么久,现在是你回报家族的时候了!

另一个就说,你都坚持了这么久,有几部不是卖的很好吗?还有葛岚这个当家花旦!

两个声音吵来吵去,吵得他越发心烦意乱,笔下终于走了形,一个趣字的一笔捺,几乎划到了天迹去!

郭云琛盯着只写了一半的趣字,少了上面的取,恰好是一个走字,且最后一笔走的极远,仿佛在暗示着什么。

郭云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突然觉得这大房子又空又静,让人片刻也呆不下去。

莫名的,他想起了那间喧闹的云吞面馆,当少女清澈的声音响起,整间面馆鸦雀无声,少女声音稍一停顿,又会骤起喧嚣,热闹非凡。

郭云琛突然就很想再去那间云吞面馆,再听一听少女的声音!

他想到就做,径直穿了外套出门,也没有喊上荣伯,难得自己开了次车。

不知不觉,脚下踩了几次油门,车速越来越快,车窗外吹进来的风也越来越凉快,心中的烦躁似乎也一起被吹散了——

怪不得志杉如此爱车,郭云琛心道。

长辈们不让他自己开车是对的,郭云琛扫了一眼码数表,看着指针渐渐逼近红区,强迫自己把速度降了下来。

郭云琛一直知道,自己彬彬有礼的外表下,藏着一颗酷爱自由的心,大概是小时候走了太多地方的原因,他总觉得,飘泊不定的生活,才是最适合他的。

只是几个伯伯年纪大了,走不动了,他也就留在了港城。

伯伯们还是了解他的,以往虽然一直叫他回家做事,却从未具体的给他指派过什么工作。

这一次,三伯的建议,真的是很诱人。

做一名船长,带队远航,跨越大半地球,到海的另一端!

这该是多么的有趣!

如果他的电影公司,能够更好一点——

现在放手,总有一种失败者的感觉。

他,不甘心。

郭云琛:别转台,明天我还在!

下面是付费广告时间——

你美吗,声靓吗?

欢迎参加全港歌手大赛!

头奖金锅婿,懂的都懂!

注,本广告由郭家四佬赞助,播放前请先屏蔽郭云琛。

(本章完)

------------

第102章 肥肥肥肥肥……羊!

郭云琛一路狂飙,几次车速逼近红线又强行降下来,最后一个急刹,车停在了池记一个街区外。

他额上也惊出了一头冷汗。

郭云琛怔忡片刻,头伏在了方向盘上,低低的笑出声来。

很久,都没有这么疯过了。

其实他在美国的时候,有一台重型哈雷,也曾经沿着漫长的公路线狂飙,后来沉迷百老汇,才弃了这个爱好的。

他记得陈启安的建议,没有再往前开,直接下了车,步行到了池记,一路上,也算见识了一番市井的热闹——

一家烤鸭店的老板和洗衣店的老板不知为什么吵了起来,旁边的邻居一劝,两个人立刻散开。

那邻居看上去慈眉善目,还对他笑了笑,甚至还想走过来给他送名片,郭云琛忙走开了。

工作之外,他很不善和人打交道,更喜欢一个人呆着。

除非对方很活泼,就像宋……阿浣一样。

想到那个生机勃勃的少女,郭云琛唇角微扬,不由加快了脚步。

远远看到灯火通明人声鼎沸的池记,郭云琛只觉萦绕在心头的阴冷气息去了不少,他呼出一口长气,大步流星的走了过去。

只是站在门口,一眼望去,却没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郭云琛不由微微失望,这才想起,陈启安说过,阿浣要八点后才能过来。

幸好现在距离八点只剩半个钟!

郭云琛环视一圈,虽已过了饭点,店里依然人满为患,大部分都是熟客,只余一点残汤的空面碗放在一旁,还没来得及撤下,已经又点了花生米毛豆慢慢剥着吃。

他的视线,最终落在了昨天的角落里:那张三人的小圆桌,现在只坐了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的年轻人。

大概是店里闷热,他的领口微敞,袖子也挽到了肘上,露出了结实的小臂。

有点奇怪,看着装像是个脑力工作者,看他结实的小臂,又像是体力劳动者。

郭云琛甩了甩头,抛去这些无聊的念头,径直走了过去。

陆兴邦:“……”

他现在已经老到慈眉善目了吗?

喂,别过来!他的拳头很硬的哦!

这家伙,还跟他点头,以为自己是中环那些假模假样的小白领啊!

陆兴邦一边腹诽,一边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

算了算了,肥羊要紧,其他的都不重要!

郭云琛一眼看到了桌上的咖啡,颇有些意外,云吞店里的咖啡,就像是在汉堡店的餐单上看到了一碗手撖面,都有些玄幻的感觉。

郭云琛招了招手,看着池婶费力的挤过来,一路上惊起客人无数,看的他有些心惊肉跳。

池婶还记得这位英俊又多金的年轻客人,热情笑道:“靓仔,今天要吃点什么?还是云吞面吗?我叫老板给你多加两只云吞!”

郭云琛:“谢谢,今天不吃面。”

听到吃字都难受,真不知道小时候要求那么严的祖训,怎么一到家族聚餐就失效!

他素来与人客气,并不因对方的身份或外貌而有所差别,温声道:“请给我来一杯咖啡。”

顿了下,郭云琛又瞄了眼桌上咖啡杯里剩下的半杯,补充道:“加奶加糖。”

说着,他直接拿出钱夹,抽了张百元大钞过去。

想了想,他又缩回手,再次打开钱夹,一口气又抽了四张百元大钞出来,而钱夹里,还有数张百元大钞!

旁边的陆兴邦眼睛都看直了——

他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别的不说,单开的那个小场子,每日流水也有数千,可他的客人里,还真没有这么壕的!

池婶也愣住了,迟迟没有伸手去接这五百钞票,她犹豫着道:“这要多少云吞啊,也没这么大的碗——”

陆兴邦:“……”

他看出来了,老板娘有点傻,多装几碗不就好了!

郭云琛笑了起来,他本就英俊,这一笑,更是让人如沐春风:“给我一杯咖啡,剩下的钱,就存在帐面上,阿浣要是哪天没来得及吃饭,麻烦给她煮碗云吞面吃。”

顿了下,他又补充道:“钱没了我再补。”

陆兴邦福至心灵的,瞬间明白了这个贸然跑过来和他拼桌的年轻男人的身份!

肥肥肥肥肥……羊!

陆兴邦第一次正眼打量起邻座的年轻男人,这一看,果然看出不少问题。

唔,看脸比他年轻,也比他帅那么一点点,但是没有他有男人味!

陆兴邦给了对方外貌九分的高分,当然,他自己是十二分!超完美的!

西装一看就是订制货,袖扣——

唔,镀金的!

手表倒是有些年头,保养的很好的劳力士。

有那么一瞬间,陆兴邦迟疑了,这只肥羊,看上去,比想象的还要有钱的样子。

至少他十分确定,对方手上那一块劳力士,就不比他口袋里的新款便宜。

陆兴邦转念一想,管他呢,也许这只大肥羊,就喜欢收集新款呢!

他轻咳一声,待郭云琛看过来,开口道:“那个,兄弟——”

“你买表吗?”

郭云琛:“??”

他下意识地抬头看了看,云吞面馆,没错啊!

陆兴邦还是头一次做这种二手货买卖,平日里对手下呼来喝去习惯了,很不适应这种低声下气的角色。

他干脆地从口袋里把大红表盒一掏,直接打开,推到了郭云琛面前:“劳力士,新款,五千块!”

“一句话,要不要!”

郭云琛愣了一下,还,真是卖表的?

他每年生日,都会收到至少三块手表,什么牌子都有,大多还是限量版,攒到现在,衣柜里已经有满满一抽屉的各式名表了。

一天换一只,足可以戴两个月不重样!

郭云琛正要摇头婉拒,眼角余光扫到桌上的劳力士金表,忽然觉得有些眼熟,下意识地端起表盒,凑近了看了起来。

陆兴邦心中一喜,有戏!

现在就等大肥羊还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