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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文章,就已经初见文字如刀的风采,再大点还得了。103(2 / 2)

  刘于清给他一个赞赏的眼神,果然原本还云里雾里的几个友人瞬间雷达就竖起来:“岂有此理!”

  有的比刘于清都要火冒三丈,当头就是一句有辱圣贤的帽子叩过来。刘于清那口气才慢慢的吐出来,然后一脸慎重的望向所有人:“我们得做点什么。”

  “不能坐视这妖风盛行。”

  本来这几人再赶两天路就要到新军了,按道理以后就要吃军伍的饭,跟文人的身份撇开来,这种为圣贤固名的行为,等他们成为真正大兵头子,就没身份去管了。

  说实在的,他们其实还有点点小愧疚。自古文武对立,他们这弃文投武吃两家饭的行为说出去也不是很好听的。

  抱着这种心态,他们想着自己既然一日还在吃文人这口饭,那就要为文人身份做点什么,反正过两天就不是了,颇有种最后干一票大的回本的想法。

  原本迫不及待要到新军的念头缓了一缓,这几人干脆就在附近的镇上的客栈住下来了。

  在客栈收拾了一番灰头土脸的装扮,换上崭新的长衫,刘于清又着仆人,让其买了块白布用笔墨写上“白话文何以与古今圣贤争辉”这种类似吸引人的噱头。

  把其放在街市里最热闹的地方,又派几个仆人过去准备几副桌椅摆着,茶汤煮着。

  等到街市人流鼎沸的时候,

  几个年轻人互相对视一眼,纷纷在其脸上看到势在必得的笑容,然后抖了抖长衫,迈着自信的步伐,朝着那已有些人被吸引驻足的摊位上去。

  其实这行为在小市民里也比较畅行,比如哪家有那不公道的事情,家里女主人就会掐着腰先骂个爽,然后在吆喝着前后左右,邻里街坊,让其评评理。

  这是最简单的借用吵闹引发民众聚起来的人多势众,来抢占据话语权的方式,发展到士人自然就能玩出更多的花样。

  更体面,更精彩,也更好看。当然效果也更加的不凡。

  刘于清虽然自己没有这样弄过,但生活在这样的环境,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吧。说白了也就是那么回事。

  要不是之前没准备,而且附近最热闹的镇子就这里,刘于清一行人绝对能造出更大的排场,现在只能先凑合凑合,从市井说书人开始了。

  不过说书人就说书人,这也不过是细枝末节,他们所做的,不过只是那导火线的线头,等自己这场子开下来,后面自然有无数心有丘壑的读书人前仆后继。

  然后形成一股真正席卷世界,且无人阻挡的大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