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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 重生999次后我来了哥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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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开始就眼前一黑((209(2 / 2)

  他站在原地,沉默寡言地等着,直到那些人感到乏味,渐渐散去,等着几天之后再来验收他们的成果——在无尽迷宫之中发疯,得以证明忠诚的一件工具。

  直到最后一个人也离开了他们的观众席,蝙蝠侠立马行动起来,转身冲进了黑暗中。他撕下褴褛的披风包扎起自己的伤口,以免他因失血过多而体力不支。猫头鹰法庭说这个迷宫不可能有人走得出去……从没有人成功离开过这里。

  但迷宫必然存在一个入口。蝙蝠侠还记得他们是如何带着他来到这里的。只需要朝记忆中的方向寻找……他就能回到斐莉达身边去。

  这还是很难。有太多一模一样的岔路,一模一样的墙壁和拐角,连灯光照射的角度都如出一辙。利爪的装束里并不能让蝙蝠侠携带足够多的标志物来为他指明道路……他只能用身上的血作为路标,寻找着他在来时留下的那些细微的标记。

  一个房间接着一个房间。有时候总会走到死路上。他又一次路过了自己的血迹标识。真该死。

  那些房间的墙上挂满受害者的标识,最初是画像,后来是照片。他甚至在其中一个房间里发现了一具被制成标本的骸骨,下方的一个铜制铭牌上写明了他的身份——1914年的哥谭市长*,因在他的任期最后一段时间里突然失心疯般赶走了本来要与他会晤的五国元首而出名,他的离奇失踪至今众说纷纭。

  数以百计的人。死在这座迷宫里,他们本来都该是能影响这座城市的一员……而哥谭的黑暗就这样流传了上百年,至今仍在地下深处汩汩作响。

  但没关系,他已经找到了路,虽然消耗的时间有点久。

  当蝙蝠侠跌跌撞撞地走到出口处的那个秘密会所时,他已经精疲力竭。他只希望没花上太久……他不知道当斐莉达看到他信号丢失的时候会是什么反应。

  他只想尽快离开这里……离开这鬼地方,脱掉这身该死的利爪装扮,回到她身边去……

  他惊愕地止住了脚步。

  在蝙蝠侠的感知里,他在猫头鹰迷宫里最多只待了一夜,因为那些法庭成员一个都没有在他挣扎求生时回到观众席上。但眼前的这幅景象似乎说明了他的感觉并不是永远准确。

  血几乎从地板上蔓延到了天花板上。到处都是血。那些西装革履、裙袂翩然的法庭成员们脸上还戴着他们精巧的鸟脸面具,却已经像一堆烂肉般倒在了血泊里。血腥味几乎让蝙蝠侠大脑发蒙,他站在原地晃了晃,上前一步:“不……”

  “他们还没死。”一个声音轻描淡写地说,“暂时没有。但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