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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们离婚吧(1 / 2)

35岁的顾家,穿着大红色的帽衫,用褐色的皮筋在脑后挽着一个丸子头。咖啡色的阔腿牛仔裤,一双平底的德训鞋。这一身装扮从民政局的大门里走出来,步子都是轻盈的。

顾家在心里提醒自己,不要笑出来,这样不好。可她的嘴角,还是不由自主地向两边翘起。

顾家淡淡地、克制地抿着嘴,露出了笑意。眼角因此出现了浅浅的鱼尾纹,嘴角的法令纹露了出来。可这又有什么关系?

从现在起,天是蓝的,水是绿的,空气都是棉花糖味儿的。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原来,这首诗是这个意思。

很久没有穿过这么舒服的衣服了。衣柜里的衣服大多一板一眼,就是为了配合徐晟这个老板的身份。站在他身边,需要端庄大气上档次。不能想穿什么就穿什么。

梳妆台上摆着两排瓶瓶罐罐。那不是为顾家准备的,那就是为徐晟准备的。给徐晟当老婆,脸上就要够体面。

鞋柜里的鞋,一水儿5厘米高跟。因为以顾家的身高,踩上5厘米,站在徐晟身边才是最佳身高差,视觉满分。

和徐晟结婚7年,有6年顾家都在问自己:“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往哪里去?”

用世俗视角审视,顾家和徐晟,算是佳偶天成。

出了校门就相遇,进入职场就相爱。徐晟年轻有为、事业有成,从打工仔跃升为创一代,有自己的大数据公司,公司的核心资产就是他自己。

他为企业架构的安全防护大数据处理系统,不愁卖,年年涨。

其实,徐晟还蛮爱顾家。公司的一半股份是老婆的。华服首饰,买给老婆,眼睛不带眨一下。结婚时后贷款买的小房子,早就不用住了,带花园的别墅不香吗?

创业初期,天天在外面应酬,俯身低就,给甲方做项目,陪甲方花天酒地,可徐晟始终没失过身。

他是真心不喜欢这一套,更看不上妖冶女子。

顾家自然是长在徐晟的审美点上。刚进公司的时候,在一水儿带妆的女孩子堆里,不施粉黛、清汤寡水的顾家还挺打眼。徐晟一眼就瞧上了。

后来通过工作接触多了,顾家身上那股不急不躁、说话不疾不徐的劲儿,让徐晟着迷。徐晟从小听惯了自己老妈那铿锵有力的批评教导,班主任老师也是个高声大嗓,说话频率快,批评起孩子来词汇不重样。

徐晟以为,成年女性的语言输出模式都这个样子。直到和顾家交往,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另一个模板。

徐晟对顾家的不满意,是从自己公司有了起色开始的。

明明知道自己身材不高、腿不够长,那就多穿穿高跟鞋嘛!又不是没钱买。

之前不化妆,不戴首饰,符合创业公司老板妻子的定位,挺好;可咱不是发展变化了吗?从普通人妻到老板的太太,那不应该从外貌妆容上有个跃升吗?

住进别墅了,身上怎么也得有几套古琦、夏奈尔傍身。几年前买的套装,还在衣帽间里挂着,连袋子都没拆。上万的包,就在那里摆着吃灰。

顾家,你怎么就那么喜欢穿牛仔裤小白鞋呢?

顾家就是喜欢啊。

结婚前,她就喜欢这么穿,舒服。结婚后,仍旧喜欢。

和徐晟厌恶外面的恶俗应酬一样,她也不喜欢涂脂抹粉。不管商家把自己的品牌吹嘘的有多么自然无害,那一层层脂粉涂抹在脸上,像是给皮肤挂了层腻子。涂上口红,吃饭喝水都难受,洗一次杯壁上的唇印,好麻烦。

高跟鞋好看,那是给看的人看的,不是给穿的人看的。谁天天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就算觉得好看的人把高跟鞋带给你的美丽夸上天,那又有什么用?谁脚疼谁知道。一天磨出两个血泡,夸什么也不止疼。

还有那些名牌套装,那是衣服吗?穿在身上像披了一身甲。行动不方便,贴皮肤不柔软,穿什么牌子也不能跟上刑一样吧。

还有这套别墅,住着真是累得慌。加上地下室一共四层,400多平米只住着两个人。顾家和徐晟都不习惯家里有陌生人,请阿姨不舒服,那就只能自己打扫。

两个人住,一个人保洁,顾家是个职业女性,每天有十个小时在家外,回到家还能有力气打扫的地方就那么点大。

徐晟希望别墅里窗明几净、一尘不染,希望院子里鸟语花香,春色满园。

顾家说:“臣妾做不到。”

徐晟就数落顾家,说她,挣那么点钱,还浪费那么多时间。在家里收拾收拾,练练瑜伽,学学烹饪,养养花草,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