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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知夏职场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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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128(2 / 2)

  那一天,陈知夏却突然的难过。

  独自看着夜空,心里久久难以平静,普通人之间难以逾越的不是智力、情商、口才和手段,而是家庭。

  幸运越过原生的人,注定是少数。

  她和清北毕业生已经打败了很多人,不过才到了如此境地,更多的人,还在泥泞里沉沦。

  还来不及同情这个清北的斯文男生,到公司就接到爆炸的消息。

  马总总急匆匆的拿着材料放在她桌上:“刘工仲裁公司了,说要辞退赔偿,加班费,各种费用,要二十多万的赔偿。”

  看完仲裁资料,刘工二十多年的工作证据齐全、节假日和平日加班证据完整,这一告一个准。

  二十多万。

  这可是个大数目,陈知夏有些慌了,部门出了这档子事,饭碗迟早被端了。

  好不容易攀上这份高薪,她心里比谁都急。

  如热锅上的蚂蚁,在办公室来回兜步。

  马总愁容满面,抽了一口烟:“你别慌,慌也没用,可以先问问律师,找找熟人了解情况,再看怎么应对。”

  看完《劳动法》更焦虑了。

  劳动法规定了每周工作时间,最长不能超过40小时,刘工指出加班费,更合理了,

  打算找个制度条规证明刘工的加班费是不合理的,更完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还没进行公示和投票、备案,是不成立的。

  薪资结构也不管用,人家只看收入流水。

  绩效考核更没用,劳动法不允许随意扣钱,就算理由充分也不可以。

  就算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证明刘工的工作结果不合格,直接辞退也是不合法的。在辞退前必须先让员工整改学习,再三不整改,才可以进行辞退。

  可以说,公司那一百八十招和规章制度对付不懂法的人绰绰有余。

  对付专业人士,那是输到底。

  而且劳动仲裁又不难,只需要到人社局领一份资料,按照格式填写自己主张的需求,然后准备点工作证明就可以了。

  开庭也不需要请律师,法官问的问题,确定的就说确定,不确定的可以说“不知道该证据的形成过程是否合法,无法确定其真实性”,如果对方提供的证据断章取义,可以说“该聊天记录属实,但不完整,希望法官结合全面情况判定”,如果当庭无法应对的,可以申请“庭审结束后,补充一下材料”,实在不懂怎么说就按正常交流和法官表达想法就行。

  开庭前不用提供太细致的材料,因为“你所有的证据都会成为呈堂证供”,只需提供能够证明的部分,详细部分可以在庭审中或庭审后补交,回马枪更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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